非法證券投資咨詢專項整治行動-風險警示案例
日期:2019-05-16 ????來源:云南證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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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冒公司名義非法薦股實施詐騙
2014年7月,某投資者向陜西證監局舉報“西安G軟件有限公司”非法薦股、超范圍經營。經查,G公司近年來并無實際經營活動,本案違法主體實為遲某、馬某等人,他們假冒G軟件公司名義,通過手機、微博、QQ群向投資者發布“牛股推薦、幫解套”等消息,并通過宣稱“擁有內幕消息”、“所推薦股票具有高回報”、“短期可翻倍”等方式,誘使投資者繳納1.5萬元“會員費”,接受其“薦股服務”。投資者購買其所推薦股票后,不僅未獲取高回報,反而股票被套,遂要求退費,卻被告知薦股軟件版本不夠高,需繼續升級,并繳納升級費1.6萬元。投資者再次繳費后,發現上當并要求賠償損失時,遲某、馬某等人電話停機,消失無蹤。遲某、馬某等人通過以上騙術騙取多名投資者錢財,僅其中一個賬戶涉案金額達近30萬元。此案目前已被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監管部門提醒:涉及證券的網絡、電信詐騙,讓投資者防不勝防。由于網絡、電信方式具有非接觸性、虛擬性和隱蔽性,很多不法分子詐騙錢財后卷款潛逃給投資者追回損失造成很大困難。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要提高警惕,對不明真相的高風險投資多一分懷疑、少一分僥幸,多了解、多咨詢,增強識別、防范、抵制涉及證券的詐騙活動的意識和能力,理性投資,防止上當受騙。一旦發現涉嫌詐騙犯罪線索,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來源:證監會打非局網站)
2.以銷售證券咨詢類軟件工具、終端設備,或售后服務、技術培訓等名義變相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張某是某證券公司的一位老客戶,平日里作風謹慎。一日,張某在其QQ上收到信息,營銷其加入某證券投資QQ群,張某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加入了該QQ群。不久,該QQ群發布信息推薦使用“自主開發”的薦股軟件,張某要求試用一段時間,其后張某通過該軟件略有獲利。試用期結束后,對方告訴張某,成為其會員可以獲取更多投資信息,獲得高額的回報,只需要事先繳納1萬元的會員費。張某在高額回報誘惑下,決定繳納會員費并投入10萬元,使用對方“自主研發”的薦股軟件進行操作。不久,張某虧損了2萬元,加上1萬元的會員費,平日里謹慎的張某因一時貪念就損失了3萬元。
監管部門提醒:薦股軟件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優秀的薦股軟件可以讓投資者及時掌握比較全面的信息,并在此基礎上給予投資者一定的專業投資建議。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對銷售和使用薦股軟件相關法規不熟悉的情況,推出虛假的“薦股軟件”欺騙消費者。不法分子推銷虛假“薦股軟件”時往往進行夸大宣傳,吹噓軟件的“神奇”功能;甚至通過人工提供或調節軟件“股票池”,達到其欺騙投資者的目的;有的不法分子聲稱薦股軟件只是工具,“要做好股票,就加入公司,成為會員,由專家指導”,進一步欺騙投資者。根據中國證監會2012年12月正式發布的《關于加強對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監管的暫行規定》,向投資者銷售或提供“薦股軟件”并且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屬于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應當經中國證監會許可,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因此,投資者在購買“薦股軟件”和接受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時,應當事先了解或查詢銷售機構或個人是否具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投資者可以在中國證監會網站(www.emilberg.com)、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www.sac.net.cn)進行查詢,防止上當受騙。(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
3.以內幕消息、“漲停股”等為誘餌招攬會員或客戶,收取會員費、咨詢費或服務費
投資者張某在股吧看到一個帖子,內容為國內某知名私募基金公司資金實力雄厚,有機會獲取較多“內幕消息”,經常與實力機構一起坐莊,愿意帶著客戶一起發財,公司網站有以往操盤“戰績”,并提供了相關鏈接。張某隨即上網瀏覽了該公司網站,看見網站上有大量股票研究報告和行情分析,覺得該公司很“專業”。隨后張某免費注冊為該公司會員,并通過短信獲得薦股信息。張某跟蹤數日,發現推薦的股票“屢薦屢中”,便同意接受該公司的咨詢服務,并繳納了5000元服務費。之后,該公司推薦給張某的股票卻少有上漲,多數套牢,損失慘重。張某多次要求公司退還服務費,均無果,最后,電話無人接聽,網站無法登錄,張某發現上當,后悔不已。
監管部門提醒:不法分子往往聲稱有“內幕消息”和“資金支持”,有所謂的歷史業績展示和“屢薦屢中”戰績,吸引投資者注意,騙取投資者信任。實際上,這些不法機構往往將同一股票向不同投資者做“漲”、“跌”反向推薦。比如不法分子先給2000人發短信推薦同一股票,一半發送“漲”的推薦,另一半發送“跌”的推薦;如第二天上漲,再給上漲的1000人發短信或電話繼續做反向推薦;第三天給剩下的500人打電話。這就像“扔飛鏢”的游戲,總會有一些人得到的薦股信息是“屢薦屢中”的,不法分子隨即對這類人群展開強大的宣傳攻勢和心理戰,吸引他們成為會員或客戶,收取會員費、咨詢費或服務費等。還有不法分子利用少數股票交投不活躍的特點,在開盤或收盤的幾分鐘內瞬間拉抬股價,甚至達到漲停板,造成薦股準確的假象。而他們網站上的所謂“專業報告”,也往往是免費收集或者盜版文章,甚至杜撰小道消息。我國《證券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因此,這些不法分子所提供的所謂內幕信息是虛假的,投資者在進行證券投資咨詢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相信所謂的“內幕消息”;特別是對那些推薦“屢薦屢中”股票的電話和短信,要保持高度清醒,避免受騙上當。(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
4.虛假承諾高收益,以保證收益、高額回報為誘餌,向投資者收取會員費、咨詢費或服務費
投資者張某接到一個電話短信,對方自稱是廣州某投資公司,詢問張某的炒股情況。張某說自己不會炒股,對方便勸其把錢交給他們公司代為操作,保證每月利潤在50%以上,獲利后三七分成,不獲利不收錢。張某有點心動,于是拿出5000元匯到其指定的賬戶。沒過幾天,張某就收到該公司傳真過來的對賬單,說張某的股票已獲利2000元,并稱如果張某投入更多的本金,將會賺取更高的利潤。欣喜之下,張某又匯去3萬元。此后一段時間里該公司定期給張某傳真對賬單,獲利最高的時候,張某賬上股票市值已有20萬元。張某此時心想股市有風險,已經賺夠了,不如兌現,于是要求該公司將股票賣出后將現金退回給他,但該公司每次都以各種理由推脫,后來干脆不接的電話,最后張某只得到監管部門投訴,經監管部門核查才獲悉這家機構根本不具備證券經營相關資質,其提供給張某的對賬單均系偽造。
監管部門提醒:不法分子利用合法證券公司或者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騙取投資者信任,并以高額利潤為誘餌誘使投資者同意由其直接代替客戶操作,事實上,這些騙子基本上采取對多個上當投資者的賬戶與自己的賬戶進行反向操作的手段,獲取非法利益,甚至非法侵占投資者的財產。我國《證券法》規定,機構開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的批準。投資者在接受證券理財服務時,應當注意識別真假,選擇取得中國證監會頒發證券經營許可證的合法機構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合法機構的名稱和具體信息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www.emilberg.com)或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www.sac.net.cn)查詢,不要盲目輕信網絡、陌生來電中所謂的“專業公司”。通過提供代客理財、承諾投資收益的方式提供的所謂證券咨詢服務,屬于違法違規證券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遠離此類非法證券活動加強自我保護和防范意識,自覺抵制不當利益的誘惑。(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