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及其配套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日期:2015-05-18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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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5-16 來源:證券時報網 作者:程丹
證監會昨日發布了《關于加強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旨在加強對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規范各類市場主體行為,明確監管系統內部職責分工,提高監管協同性和有效性。
《意見》分為五個部分,分別為總體要求、規范各類市場主體行為、掛牌公司監管、不掛牌公司監管、監管協調等,厘清了自律監管與行政監管關系,兩者不得相互替代、不得缺位越位。行政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要歸位盡責,依照法律法規對非上市公眾公司履行行政執法和自律監管職責。
《意見》還對非上市公眾公司、中介機構、自律組織等市場主體提出了規范要求,強化各類市場主體的合規意識和法律責任,劃分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職責。證監會牽頭抓總,負責制定監管規則,指導、協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證監會派出機構的監管工作。全國股轉系統履行掛牌公司自律監管責任,同時,全國股轉系統作為市場參與主體,也是行政監管的對象。證監會派出機構作為日常監管的執法主體,承擔事中事后監管職責,堅持“底線監管”思維,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根據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啟動現場檢查,采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意見》還明確要建立監管信息共享和公開機制、監管協作機制,以及加強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的協調,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與中介機構監管的銜接等。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對在《意見》中增加投資者保護內容、明確市場主體之間權責邊界等涉及具體條文方面的修改意見,由于證監會目前已經建立了投資者保護制度體系,《意見》也對做好非上市公眾公司投資者保護和風險揭示工作等作了安排,在《意見》中就不再專章規定投資者保護內容。另外,《意見》已明確主辦券商、掛牌公司等市場主體之間的責任和行為規范,在《意見》中不再增加這方面內容。
此外,證監會還就《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及其配套規則公開征求意見,主要修訂內容如下:一是鼓勵貨幣市場基金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進一步創新發展。拓展貨幣市場基金投資范圍、支持貨幣市場基金份額上市交易或轉讓、拓展貨幣市場基金支付功能等。二是完善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期限及比例等監管要求,強化投資組合風險控制。三是強化貨幣市場基金流動性管理系統性制度安排,有利于行業流動性風險的自我管控。四是對攤余成本法下的貨幣市場基金影價偏離度風險實施嚴格控制,分別針對不同的偏離度情形設定了監管要求。五是弱化貨幣市場基金對外部評級的依賴,強化對基金管理人內部評級管理、壓力測試的要求。六是根據貨幣市場基金與互聯網深度融合發展的新業態,對貨幣市場基金的銷售活動與披露提出針對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