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3594 | 分????????類 | 行政執法;行政監管措施 |
---|---|---|---|
發布機構 | 遼寧局 | 發文日期 | 1742543140000 |
名????????稱 | 關于對董曉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7號 | ||
文????????號 | 〔2025〕7號 | 主??題??詞 |
關于對董曉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7號
董曉燕:
你作為榮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科科技或公司)現任監事、監事會主席,你的配偶孟向輝于2024年11月8日至12月12日期間,合計買入公司股票19400股,合計賣出公司股票19400股。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短線交易。為維護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遼寧證監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