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4647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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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1744332460000 | |
名????????稱 | 關于對湖南轉彎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 ||
文????????號 | 主??題??詞 |
關于對湖南轉彎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湖南轉彎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根據信訪工作安排,我局于2024年11月19日對你公司進行了現場核查,核查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公司未履行基金管理人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義務,內部管理不規范,導致投資者誤認為與公司簽訂了保本保收益協議。
二、公司通過問卷調查形式對個別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的評估時間晚于公司與其簽訂基金合同的時間。
三、公司在基金產品出現影響其資產凈值和持續運行的重大事項時,未按基金合同約定及時告知投資者。
四、2021年7月至12月期間,公司發工資的人員6名,繳納社保的人員僅1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僅2名,存在兼職的情形。
五、公司未及時更新登記備案信息,在中基協登記的注冊資本、股東、從業人員信息均與實際不符,未及時披露基金產品的季報、年報數據信息。
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二十三條第七項、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根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中國資本市場誠信信息數據庫。
如對本監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
湖南證監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