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機構職能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前身是海南省證券管理辦公室。國務院決定建立集中統一的證券監管體制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口證券監管特派員辦事處于1999年7月正式掛牌設立。2004年3月,海口證券監管特派員辦事處更名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簡稱海南證監局。
海南證監局是中國證監會在海南省的派出機構,受證監會垂直領導,依法履行以下監管職責:依法對轄區有關主體、業務項目實施日常監管,及時發現違法違規問題;依法防范和處置轄區有關市場風險;依法對證券期貨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調查、作出行政處罰等;依法依規打擊非法證券期貨基金活動;證券期貨基金投資者保護相關工作;結合轄區市場發展與監管實踐開展統計、調查、研究,向中國證監會等提出監管政策法規完善意見建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授權的其他職責以及中國證監會交辦的其他監管任務。
海南證監局內設機構8個,分別為辦公室、黨務工作辦公室(紀檢辦公室)、公司監管處、機構監管處、稽查處、綜合業務監管處、法治處和信息調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