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1-00201841 | 分????????類 | 其他;行政許可 |
---|---|---|---|
發布機構 | 福建局 | 發文日期 | 1574125200000 |
名????????稱 | 關于核準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的批復 | ||
文????????號 | 閩證監許可〔2019〕15號 | 主??題??詞 |
關于核準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的批復
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關于變更〈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的請示》(華福證〔2019〕367號)及相關文件收悉。根據《證券法》《公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你公司變更《公司章程》的重要條款(變更內容附后)。
二、你公司應當根據本批復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三、你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須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治理準則》(證監會公告〔2012〕41號)、《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5號)、《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3號)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職權、承擔責任。
福建證監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