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1-00201813 | 分????????類 | 機構設立;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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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福建局 | 發文日期 | 1580924520000 |
名????????稱 | 關于核準撤銷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的批復 | ||
文????????號 | 閩證監許可〔2020〕2號 | 主??題??詞 |
關于核準撤銷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的批復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銷泉州分公司的申請》(民生證字〔2019〕788號)及相關文件收悉。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你公司撤銷泉州分公司。
二、自本批復下發之日起,擬撤銷的分支機構不得新增客戶和開展新的業務活動。
三、你公司應當按照報送我局的《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撤銷方案》,完成客戶轉移、業務了結、員工安置等有關事宜,關閉分支機構營業場所,向我局提交撤銷方案實施情況報告。在我局核查通過后30個工作日內,辦理工商注銷手續,并繳回《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四、分支機構撤銷過程中如遇重大問題,須及時報告我局。
福建證監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