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10-00179575 | 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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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福建局 | 發文日期 | 1269801240000 |
名????????稱 | 福建證監局2009年監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
文????????號 | 主??題??詞 |
福建證監局2009年監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管理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下稱《辦法》)要求編制。主要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監管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監管信息情況、因監管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等六個部分。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視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國務院《條例》和證監會《辦法》頒布實施以來,局黨委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監管信息公開工作,要求有關處室認真學習,完善機制,深入貫徹落實有關精神,以保障民眾民主權利、維護民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證監會統一部署,健全機制,落實責任,全面清理應公開的監管信息,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建立工作制度,規范業務流程。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和證監會有關監管信息公開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證券期貨監督管理信息公開辦法》、《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證券期貨監督管理信息公開流程》以及《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證券期貨監督管理信息公開指南》等多項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對監管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內部工作流程、時限要求和保密審查等方面予以規范,確保監管信息的準確、及時、合法公開。
(二)構建工作機制,強化工作責任。根據監管信息公開有關規章制度,我局細化信息類別,明確內部處室分工,形成以信息調研處為信息公開的歸口管理處室、各業務處室為責任處室的分工協作模式,將責任分解落實到人,有效確保了監管信息公開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辦。
(三)加強學習培訓,擴大宣傳效果。我局積極開展《條例》和《辦法》的學習和宣傳工作,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采取靈活有效的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活動。一方面,強化工作人員信息公開意識,提高監管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另一方面,引導社會公眾和投資者了解《條例》和《辦法》、使用證券期貨監管信息,逐步提高監管信息公開的利用效果。
二、主動公開監管信息情況
2009年,我局共發布和更新監管信息共計280項,其中:行政許可125項,占44.6%;工作動態12項,占4.3%;投資者教育94項,占33.6%;統計信息19項,占6.8%;監管對象名錄20項,占7.1%;證監局介紹10項,占3.6%;向省檔案館和省圖書館提供監管信息共計125項,均為行政許可事項。
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監管信息情況
自《辦法》正式實施以來,我局公開的監管信息均為主動公開監管信息,我局未收到有關機構或個人要求公開監管信息的申請,無不予公開監管信息。
四、因監管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09年,我局未出現因公開監管信息而發生行政復議案、行政訴訟案及申訴案等案件。
五、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有關機構或個人要求公開監管信息的申請,未收取任何費用,不存在減免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問題。2009年,我局監管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規范,在加強制度建設、深化信息內容、完善公開載體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與民眾的互動交流不足,投資者利用公開監管信息的主動性有待提高,表現為目前我局公開的監管信息主要是主動公開的信息,未收到有關機構或個人要求公開監管信息的申請,普通民眾對證券期貨監管信息公開的了解和利用不足。
(二)整改措施。一方面,進一步研究改進信息公開載體設置,使其功能更貼近投資者、方便社會公眾;另一方面,加強投資者教育和監管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使更多的投資者熟悉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和了解獲取監管信息的途徑。
福建證監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