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3407 | 分????????類 | |
---|---|---|---|
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1742170486000 | |
名????????稱 | 關于對羅東、鄒夢華、張秀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 ||
文????????號 | 行政監管措施〔2025〕6號 | 主??題??詞 |
關于對羅東、鄒夢華、張秀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羅東、鄒夢華、張秀敏:
經查,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云股份)存在如下違規事實:
2020年6月,智云股份收購了深圳市九天中創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天中創)81.3181%的股權,九天中創成為智云股份的控股子公司。2022年九天中創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利潤,導致智云股份2022年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
智云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規定,你們時任智云股份監事,對智云股份相關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大連證監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