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4-00002727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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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
名????????稱 | 關于山東省新動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問詢函 | ||
文????????號 | 主??題??詞 |
關于山東省新動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問詢函
關于山東省新動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問詢函
山東省新動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我會依法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報送的關于山東省新動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審核意見、注冊申請文件及相關審核資料進行了審閱,形成了如下意見。現按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2號)的規定,請逐項落實并在3個月內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回復意見及電子文檔。不能按期回復的,我會可依法作出終止審查的決定。
回復內容涉及修改募集說明書的,請以楷體加粗標明。
附件:反饋問題
2024年3月7日
反饋問題
根據申報材料,報告期內發行人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47.96億元、-58.45億元、-62.41億元和-35.20億元,投資規模較大且未來每年仍有一定規模的投資計劃和安排,同期發行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1.40億元、2.42億元、0.90億元和-4.10億元。請發行人結合主營業務開展情況、收益實現方式及投資回報周期等進一步細化償債資金來源及償債安排,并審慎評估本次債券申報方案的合理性。
請主承銷商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