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執法打擊防控‘靠消息炒股’內幕交易”案例——汪輝內幕交易龍溪股份案
日期:2017-11-08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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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證監會云南證監局依法對“80后”自然人汪輝內幕交易龍溪股份股票作出行政處罰。涉案當事人汪輝從同學處打探到敏感信息并進行內幕交易,利用本人及他人證券賬戶集中買入龍溪股份15.77萬股,雖最終虧損,仍領了罰單。
調查人員告訴記者,該案涉及的人員關系復雜交織,是一起典型的傳遞型內幕交易案,調查過程中鎖定關鍵線索困難重重。但法網恢恢,伸手必被捉。
多個賬戶交易異常
根據行政處罰書,2016年3月24日,龍溪股份并購重組事項的交易對手方北京宜通金茂航空投資有限公司邀請龍溪股份高管實地考察,雙方表示出并購重組的意愿,填寫了龍溪股份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2016年3月至4月,雙方就并購重組事宜進行了多次探討。4月8日上午,雙方人員再次會面,商討了合作的具體形式。4月11日,龍溪股份停牌并發布擬籌劃重大事項的公告。
交易所提供的線索顯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湖北、上海等地多個賬戶在公司股票交易停牌前大量買入該股,交易行為異常。于是,證監會迅速對這些賬戶展開排查,汪輝操控的賬戶就在其中。
4月8日凌晨,汪輝打電話給妻子楊某某要其買入龍溪股份股票,楊某某用其手機操作委托下單,使用汪輝賬戶一筆買入龍溪股份股票9100股,成交金額99918元。
同日,汪輝打電話給曹某,要其幫助在楊某某賬戶上買入龍溪股份,曹某電話其妻謝某操作。謝某用手機操作,將楊某某賬戶上的其他股票賣出,并分四筆買入龍溪股份股票共14.86萬股,成交金額160.23余萬元。
汪輝和其妻子證券賬戶的買入龍溪股份均非本人操作。調查人員表示,該案人員關系復雜,增加了辦案難度。
據當事人解釋,汪輝和楊某某平時就交換證券賬戶進行操作。當日,由于汪輝自己在外地出差,就請好友曹某代為買賣股票。
當事人抗拒調查
在對并購重組交易對手方的現場檢查中,交易對手方相關當事人極不配合,調查組遭遇了抗拒調查的情況。
調查人員告訴記者,現場調查取證時,相關負責人回避調查人員、質疑調查人員的詢問方式、拒絕在詢問筆錄上簽字等等。“為了取得第一手證據,防止證據湮滅,現場調查人員甚至來不及吃晚飯,直到深夜,完成現場取證工作后才離開?!彼f。
不過隨著調查深入,汪輝內幕交易龍溪股份的事實逐漸清晰。經調查,汪輝與內幕信息知情人、時任宜通金茂投資總監的唐某是中學同學。2016年4月8日凌晨,汪輝曾與唐某進行了電話聯系。
在與唐某電話聯系后,汪輝隨即指使妻子楊某某和好友曹某操作2個證券賬戶,于當日股市開市后,立即賣出持有的其他股票,幾乎全倉買入龍溪股份。2016年6月2日,龍溪股份發布公告,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6月3日,兩個賬戶分別將龍溪股份清空,合計虧損8萬余元。
云南證監局認定汪輝涉嫌內幕交易,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決定對汪輝處以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