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主要股東反饋意見
日期:2023-12-22 ????來源: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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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現對你公司申請變更主要股東提出反饋意見,請你公司在30個工作日內對下列問題逐項落實并提供書面回復和電子文檔。我會收到你公司的回復后,將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發出反饋意見。如在30個工作日內不能提供書面回復,請向我會提交延期回復的申請。若對本反饋意見有任何問題,請致電我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審核員。
一、請擬入股股東說明是否已就入股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完備的決議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決議和信息披露程序。
二、2023 年9月,擬入股股東因投行業務部分撤否項目內控意見未有效落實、內核委員會履職不盡責等問題,被我會出具警示函,請其說明是否已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
三、請擬入股股東梳理自營業務、資管業務及子公司管理等情況,并對是否存在風險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