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1月8日發行監管部發出的發審委工作會議審核意見
日期:2021-01-15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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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發行監管部共發出一家非公開發行股票企業的發審委工作會議審核意見,具體如下:
一、武漢高德紅外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人下屬公司漢丹機電2015年就專用技術使用事項與相關單位簽訂協議,其后雙方達成合意未再繼續履行,2016年至2018年間申請人在繼續使用有關技術的情況下未計提相關費用,至2019年進行一次性計提。請申請人:(1)結合雙方達成合意的形式和內容,補充說明2016年至2018年未計提專用技術使用費的依據是否充分;(2)結合相關訴訟過程及雙方溝通情況,補充說明2018年年報未充分考慮相關訴訟影響、但在2019年末又一次性計提的原因,申請人對相關事項的判斷出現重大改變的原因及合理性;(3)結合上述情況以及相關事項對申請人財務報表的影響,進一步說明申請人相關專用技術使用費計提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請保薦機構、申請人律師、申報會計師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