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新聞發布會
日期:2021-02-05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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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高莉主持,發行部副主任吳年文、市場一部副主任皮六一出席,發布了5項內容:證監會發布《關于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證監會通報2020年案件辦理情況、證監會就《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證監會發布申請首發上市企業股東信息披露指引、證監會批準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與中小板合并(以上詳見官網要聞欄目),并回答了記者提問。
1、問:1月3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方案提出,支持中國技術交易所、上海技術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機構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請問下一步有何考慮?
答:謝謝記者朋友的提問。我會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中關于“規范有序建設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的決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要求,會同深圳市研究依托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事項,積極指導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和完善建設方案。目前處于研究論證階段。
2、問:2021年證監會系統工作會議指出,出臺欺詐發行股票責令回購等配套制度,請問該項制度推進情況如何?
答:謝謝記者朋友的提問。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是科創板改革探索創立、新證券法正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創新,是注冊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對于提高違法成本,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前期,證監會在廣泛征求意見、深入研究的基礎上,起草了《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責令回購措施的適用范圍、回購對象范圍、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等做了規定,并于2020年8月21日至9月20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從征求意見情況看,各方普遍認為,責令回購措施將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是推進注冊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支持盡快出臺。征求意見后,證監會又通過召開專家、學者座談會和書面征求意見等形式,對回購對象范圍、回購價格確定方式等各方意見比較集中的問題做了深入研究,并征求了有關部門的意見,目前正在對《實施辦法》作進一步的修改完善。下一步,證監會將抓緊推進規章制定程序,盡快正式發布。
3、問:1月3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方案提出,要培育資本市場機構投資者。請問后續將會有哪些舉措?
答:謝謝記者朋友的提問。資本市場引入中長期資金,壯大專業機構投資者力量,有利于優化投資者結構,增強市場韌性,促進投融資平衡,對于資本市場長期穩健發展意義重大。
下一步,證監會將聚焦“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重要任務,以更大力度推進投資端改革。一是不斷壯大市場買方力量。進一步優化基金注冊機制,提升權益類基金產品供給與服務質量,支持更多優質資產管理機構申請公募業務牌照,穩步擴大基金投顧業務。二是持續優化中長期資金入市環境。加強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與資本市場的銜接,推動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政策盡快落地,繼續推動社保、保險、銀行理財等資金入市,促進提升權益投資比例,實施長周期考核機制,完善“愿意來、留得住”的市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