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委托糾紛處理案例
日期:2023-02-2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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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顧】
投資者李某于2020年2月3日晚間10點左右,通過A證券公司手機交易軟件以跌停板價格預約掛單賣出持倉股票“晨鑫科技(002447)”,系統顯示“不支持隔日委托”,導致李某無法正常掛單。李某認為A證券公司交易軟件應在交易日收盤后及時清算,并在清算后或按固定時間提供隔日委托功能,系統不應在晚上10點后仍無法向投資者提供該功能權限。李某就上述事項多次向監管機構進行投訴,后期又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要求賠償損失。
【案例分析和啟示】
部分證券公司向投資者提供隔日委托服務,其交易系統在特定時間點(一般為清算后)接受投資者預申報下一交易日的委托指令,并于次日參與集合競價。由于證券公司交易系統是根據中登公司和交易所提供的相關清算數據進行清算,而中登公司、交易所提供數據的時間并非固定,若碰到極端行情等特殊情況時,中登公司、交易所向證券公司提供清算數據的時間會有延遲。本案中因2月3日市場行情屬極端行情的情況,中登公司和交易所提供清算數據的時間有延遲,投資者李某當晚(某時某分)進行隔日委托操作時,A證券公司系統正在根據中登公司和交易所提供的清算數據進行清算。由于系統數據未清算完結,故該時點暫不支持投資者申報隔日委托。
本案有如下啟示:證券公司方面。一是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及業務辦理流程。針對可能存在的特殊情況,應當制定具體應對措施,確保系統運營及相關業務辦理正常進行;二是要注重優化用戶體驗。本案中,李某擬進行隔日委托時,如系統提示語改為“正在清算中,尚不支持隔日委托,請您稍后再進行操作。”可以提升投資者體驗,避免發生糾紛;三是加強投資者教育。本案中,因投資者李某對隔日委托功能不清楚,導致與A公司產生矛盾糾紛。如A公司事前加強對投資者教育和服務,即可避免類似投訴糾紛的發生。投資者方面。一是在參與某項業務前,應仔細閱讀、聽取證券公司有關該項業務或產品的介紹、操作流程及風險提示等內容,并根據自身情況判斷是否適合參與該項業務;二是要注重對相關業務規則、知識的學習,可通過行業監管機構、交易所、經營機構及投資者教育基地等正規平臺,了解行業發展態勢,學習相關業務知識。